老兵子女獎學金申請
一、獎學金名稱:老兵子女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99年3月1日起至99年3月17日止。
三、對 象:
(一)領取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金榮民之子女或 (二)曾接受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扶助者。
四、金 額:每學期5個名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五、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父母領取榮民就養金之身分證明影本,或家扶中心出具 之證明。
(2)上學期成績單影本(高一新生為入學學測成績單影本)。 (3)其他特殊說明文件(非必要)。
六、獎學金辦法:請參考附件。
七、申請表格: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表格處領取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