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金漁』互助獎助學金申請
一、獎學金名稱:李氏『金漁』互助獎助學金
二、金額與名額:每學期申請一次,每名伍仟元整,共8名。
三、申請資格:
(一)凡是家境清寒或身體殘障或非清寒但由於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者均可提出申請。
(二)贊同本互助獎助學金的『互助』辦法,並由家長立下『互助發願書』者。(見申請書)
(三)學業成績及德育成績均優者。(學業成績百分比在前25%以內,德育至少80分)
(四)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公教人員請領教育補助費者,請勿重複申請)
四、申請辦法:填具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並附妥相關文件,再由老師推薦向學校提 出申請。
五、申請期限:99年3月1日起至99年3月17日(週三)止。
六、申請書交由學校「李氏金漁互助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將由學校代發助學金。
七、詳閱附件檔:9802李氏金漁獎學金(辦法表格)9902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