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高中普通科學生轉班辦法
03/20/2009
- 102年6月28日校務會議修訂
- 辦法詳如附件:普通科轉班辦法1020628.doc
1、 前段班同學,於該學期前兩次期中考其中一次成績落入班上後五名者,填寫學習改善計畫表送審核小組(教訓輔及導師代表)討論,視學生個別情況輔導轉出或留原班安置。
2、 若高二前段班有缺額,高二普通班學生,前學期學科成績該學期前兩次期中考其中一次達全班前「五」名且學業平均達「七十分」(含)以上者,得檢附期中考成績單,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依成績序」轉入同類組前段班。(高三因升學報名及考試業務不能調班,無法適用)。若普通班人數達48(含)人以上時,放寬條件至該學期前兩次期中考其中一次達全班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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