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爐源寺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
1、須設籍宜蘭縣滿半年以上之清寒優秀學生(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2、108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體育成績70分以上
4、德育成績無記過處分
5、清寒證明
二、金額及名額:每名5千元,計3名。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1091217_爐源寺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pdf
2、108學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四)止,繳交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