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8學年度各項獎學金
一、獎學金項目: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三)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基本資格: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學生。
三、申請程序: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三)持申請書(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或108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8年5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
3、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四、申請期限:108年10月1日至108年10月31日止,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