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期(107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二、金額:新台幣8000元。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書暨領款收據.doc
(二)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
(三)戶口名簿影本。
(四)107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期限: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23日下午4時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