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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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1.設籍本縣滿半年以上,家境清寒者(由班導或校長證明)。
2.上、下學期智育平均80分以上
3.體育70分以上
4.無記過以上處分
名額及金額:本校3名,每名5000元。
申請期限:至106年1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