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許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
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學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級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學校推薦表。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或學校排名) 。
名額及金額:全縣20名,每名10,000元。
申請間限:10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