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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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1.清寒子女,無任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
,操行及體育均70分以上。
2.身心障礙學生,學業、操行均70分以上,體育60分以上。
繳交文件:1.成績單 2.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但身心障礙者免 4.同意書
校內收件期限:10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