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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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2.高二及高三上共3學期學業平均達71分以上,且無警告以上處份者。
申請時間截止日:5月20日
備註:審核通過者,成績達標準獎助至大學畢業
詳閱附件檔:國立宜蘭高級中學陳燈燦獎學金0326(確定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