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7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助學獎金名稱: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7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申請條件: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有意願申請本補助,即日起至108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應付文件:
一、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災家證明乙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乙份。
五、申請書及切結書。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申請書.pdf、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切結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