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助學獎金名稱: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申請條件:
一、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60分以上(含60分),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有意願申請本補助,即日起至108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學產基金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