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財團法人宜鼎國際教育基金會「家遭變故助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居住宜蘭縣且家遭變故目前仍積極穩定就學之國小至高中階段學生。
申請資格:
1. 107 學年度上學期段考成績單、出缺勤狀況及 106 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為新生則 此項可免)。
2. 上課出缺勤未有無故曠課之情形。
3. 近二年內家逢變故(如家中發生重大災害、重症、監護人服刑、政府介入處遇之家 暴案件等…)證明文件。
獎助金額:2萬4千元(分4次發放)
校內申請截止日:107年10月26日止。
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