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申請
校內獎學金收件截止日期:101年3月12日(星期一)
【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表格處領取填寫,再交至註冊組謝小姐】
(一)林燈獎學金-申請對象及金額:
1.甲種:父母雙亡(8000元)
2.乙種:父或母亡(6000元)
3.丙種:清寒優秀(4000元)
4.學期成績至少70分以上。
(二)慈恩獎學金-
1.家境清寒學生。
2.導師或任課教師推薦值得鼓勵及資助之學生。
3.申請金額:每名4000元(每學期10名)。
(三)張俊彥獎學金-
1.家境確屬清寒或情況特殊(導師於意見欄備註)。
2.學業成績及德育均優者。
3.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但公教人員子女不宜提出申)。
4.申請金額:每名5000元(每學期8名)。
(四)老兵子女獎學金-
1.領取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金榮民之子女
2.曾接受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扶助。
3.每學期5個名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五)李氏『金漁』互助獎助學金
1.每名5000元整,共8名
2.家境清寒或身體殘障或非清寒但由於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者。
(六)陳錦溏校友獎學金
1.數理、文史或藝能等任一方面表現優異,為校爭光。
2.數理類、文史類、藝能類各二名,合計六名,每名新台幣五千元。
(七)善智郭滄漢孝順獎助學金--
1.家境清寒、事親至孝、認真向上
2.每學期3名,每名五千元整。
(八)誠泰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學金
1.家境清寒或情況特殊者。
2.德育表現無警告以上不良紀錄,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全校同類組前30%)。
3.每學期六名,每名新台幣二萬五千元。
(九)林戊申先生獎助學金
1.家境確屬清寒或情況特殊且敦品勵學的學生
2.上學期獎懲記錄功過相抵後無警告兩次(含)以上者。
3.每學年六名,每名伍仟元整。
(十)鄭阿贈女士紀念獎學金
1.家境清寒或境遇特殊(如身心障礙、急難事故等),且敦品勵學的學生。
2.上學期學業平均7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兩次(含)以上者。
3.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4.名額及金額:每學年六名,每名壹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