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一、申請條件:
1.單親清寒(低收)、重大傷病、身心障礙,一戶限1名申請。
2.前(107)學年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 。
3.高一新生可申請,檢附國三成績單(組別為國中組)。
二、獎助學金金額:每名4500元
三、申請文件:
2.戶籍謄本
3.108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4.107學年成績單正本
四、申請期限:108年9月1日至108年9月23日止,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條件:家庭突逢變故導致經濟陷入困境。
二、申請項目及金額:
1、家庭急難濟助,3萬元為上限。
2、學生急難濟助,3萬元為上限。
3、醫療急難濟助,5萬元為上限。
三、申請期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
四、如有申請需求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一、申請條件: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申請文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1080826_行天宮助學金申請書.pdf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蓋有申請時當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對象:雲林籍之鄉親子弟(父母或孩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
二、申請資格: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
(三)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9月13日前,請逕寄送至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
一、申請條件:
(一)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60分以上(含60分),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前一學期成績)
(二)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081學產基金低收助學金申請書.docx
(二)107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
(三)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8日(二)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1.設籍頭城鎮4個月以上,低收、中低或清寒證明者。
2.前學年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每科目都及格,無曠課及功過相抵後無小過以上處分。
二、獎學金金額及名額:30名,每名3000元。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1080823_辦法及申請書.pdf
2. 戶籍謄本或甲式戶口名簿影本
3. 前學年成績單、獎懲紀錄、出缺勤紀錄
4.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5. 學生證或註冊繳費收據
四、申請日期:1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自行逕送頭城鎮公所社會課。
一、申請條件:
1、家境困難在學生。
2、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3、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
二、獎金金額及名額:每名20萬。
三、申請文件:
2.107學年度成績單
3.自傳(500字以上)
4.師長推薦信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108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家境困難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8.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
9.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
四、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五)止,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一)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二) 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三)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二、錄取名額及金額: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1萬元整。
三、申請文件:
(一) 填具高中組申請表格乙份108 Cht scholarship form-high schoolR.docx
(二)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上下學期)
(三) 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四)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 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六) 教師推薦表格(請見申請表格)
(七) 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需簽章,未滿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八) 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自107年9月至108年8月底),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若無,可免繳)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27日止,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期(107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二、金額:新台幣8000元。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書暨領款收據.doc
(二)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
(三)戶口名簿影本。
(四)107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期限: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23日下午4時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條件:
(1)該會會員子女,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補助、其他補助或未領取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者。
(2)本學年學業成績,比上學年進步二分以上者或學年成績80分以上且進步分數1分以上。
2.申請日期: 自108.9.1至108.10.15止。
3.申請辦法及表件或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ilia.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