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春青年磐石傳愛」勵學金(限一年級)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滿半年以上,家境清寒具有服務熱忱及發展潛力,願犧牲奉獻或孝行義舉者。
名額及金額:本校高一新生4名,每學年2萬元。
申請期限:10月13日止。
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滿半年以上,家境清寒具有服務熱忱及發展潛力,願犧牲奉獻或孝行義舉者。
名額及金額:本校高一新生4名,每學年2萬元。
申請期限:10月13日止。
一、申請條件: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
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學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級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學校推薦表。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或學校排名) 。
名額及金額:全縣20名,每名10,000元。
申請間限:105.10.24
申請資格:
(一)、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成績,高中職(包括五專前三年)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大專學院校總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特教學校由校方認定推薦。
(二)、德行成績:無曠課紀錄及記過處分者,且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具學校蓋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所需資料:
(二)、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及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 ※以稅捐機關所開立證明為準。
(四)、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須學校蓋章),如為高中、職、五專一年學生,請提供國中三年級成績單,如為大學、四技一年級或二技一年級學生,請提供高三或專科最後一年級之成績單。
(五)、師長推薦函。 (六)、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之證明文件(影本須學校蓋章)。
(七)、具備特殊才藝及文化創意貢獻者請附具體事蹟說明及比賽或競技之新聞報導、圖片、獎
狀、證書等。
(八)、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請學校蓋章)。
申請期限:105年10月17日
濟助對象:遭遇急困或家境因難,勇於奮勵向學之在學或休學之學生(一年級可)。
名額及金額:本校一名,4000元 。
申請期限:12月10日前。
申請表洽註冊組
申請資格:1.限設籍蘇澳鎮、南澳鄉、冬山鄉之學生。
2.前學年度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無曠課、記過記錄
名額及金額:共60名,每名6000元。
申請期間:9月20日至10月15日止。
申請書洽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