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2.學期成績達8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校內申請截止日:6月4日
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2.學期成績達8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校內申請截止日:6月4日
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獎助對象:
1.設籍本縣就讀高三同學錄取大學院校者
2.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
3.學期成績達80分以上、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
校內收件截止日:7月31日
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項目:
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田徑與游泳比賽創造優異成績
2.以上締造優異成績規定期限自102年六月1日至103年5月31日止
3.學業成績70分以上
校內申請截止日:6月5日
申請表請洽註冊組
申請對象:
1、今年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且就讀國立大專院校。
2、高二及高三上共3學期,學業平均達71分以上且無警告以上處分者。
校內申請截止日:103.8.15
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對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之應屆畢業生,考取公私立大學院校
或技職院校者。
申請類別:
1.甲類: a-學測總級分60級分以上 b-指考國英數任一科分數達前標
2.乙類:學測總級分50級分以上,家境清寒者
校內收件截止:
1.第一階段收件截止日5月12日前以學測成績為審核依據
2.第二階段收件截止日7月21日前以指考成績為審核依據
備註:獲獎者需做補救教學服務及社會服務
詳閱附件檔:1022幸福陽光獎學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