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寶佳公益慈善基金會資助弱勢家庭學生春風計畫110年1-6月
本網站匯集校內外各項獎學金,並公告得獎名單.
一、申請條件:家庭清寒並未曾受「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符合下列一項者:
1、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 (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或其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2.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二、金額及名額:每校可推薦3名,每名3000元(經審核後未得獎者,致贈好書一本)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1100225_立賢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標準及辦法.docx
2.自傳。
3.師長推薦函。
4.本學期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
5.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6.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特殊境遇證明、身心障礙證明 (無則免附)。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9日(二)止,將申請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
2. 上學期學業成績(智育)75分以上。
二、 金額及名額:5000元,每校5個申請名額。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1100224_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pdf
2.推薦書
3.前學期成績單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
6.新申請者需檢附2吋照片1張
7.曾領取者需檢附志工時數表(滿12小時)。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五)止,繳交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前學期成績70分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二、 獎學金金額及申請名額:5000元,共20名。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薛長興申請表(空白).docx
2.前學期成績單影本
3.清寒證明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五)前,繳交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 申請資格:家境清寒或境遇特殊(如身心障礙、急難事故等),且敦品勵學的學生。
1、上學期學校平均7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兩次(含)以上者。
2、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申請名額及金額:6名,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1萬元。
三、申請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3.其他證明文件如清寒證明等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三)止,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本校二~三年級在學學生(限本國籍學生)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生活有困難者。
(二) 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三) 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記錄
二、名額及金額:2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申請文件 http://www.da-ho.com.tw/scholarship#apply_online_1
(一)、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得由級任導師或校長證明)。
2、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
(七)、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官網下載附件四】
(八)、愛心傳承/未來期許乙份(內容須親自書寫):簡述說明曾經參與之公益活動或愛心社團,並自述心得與感想,在未來如何將這份愛傳承與回饋。【官網下載附件五】
(九)、前一學期學習心得報告(約4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上學期曾領取本獎學金之學生,必須多檢附此項心得報告,否則視同缺件處理。【官網下載附件六】
(十)、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 參考官網填寫範例【官網下載附件七】
四、申請期限:110年3月1日至110年3月12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前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紀錄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二、名額及金額:20000元,總額150名,每年級各50名為原則。每校每學年度各年級可推薦一名。
三、申請文件:1100222_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0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要點及申請表.pdf
(一)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二)經學校蓋章之成績證明(含操行)
(三)在學證明
(四)獎懲紀錄
(五)清寒證明文件
(六)其他證明文件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五)止,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1.凡是家境清寒或身體殘障或非清寒但由於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者均可提出申請。
2.贊同本互助獎助學金的『互助』辦法,並由家長立下『互助發願書』者。
3.學業成績及德育成績均優者。(學業成績百分比在前25%以內,德育至少80分)
4.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公教人員請領教育補助費者,請勿重複申請)
二、金額與名額:每學期申請一次,每名伍仟元整,共10名。
三、申請方式: 填具申請表台灣好李氏『金漁』互助獎助學金 宜蘭高中 個人申請表1100220.docx並附妥相關文件,由老師推薦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三)止,繳交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1、本校學生家境確屬清寒者。
2、導師、任課老師推薦值得鼓勵及資助之學生。
二、申請資料:
1、申請書。 慈恩申請表.pdf
2、前學期成績單。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三)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1、家境確屬清寒或情況特殊。(申請同學請導師於意見欄敘述)
2、學業成績及德育均優者。(前學期成績百分比在全校前25%、德育至少80分)
3、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單及自傳(家境及生涯規劃)
三、申請期限:110年3月31日(三)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1、家境確屬清寒或情況特殊且敦品勵學的學生。(導師於意見欄備註)
2、上學期獎懲紀錄功過相抵後無警告兩次(含)以上者。
3、未領其他獎助學金(但公教人員子女不宜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林戊申申請表.pdf
2、前一學期成績單及導師推薦書。
三、申請期限:110年3月31日(三)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受理。
一、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或情況特殊之同學。(申請同學請於自述詳加說明,導師亦可於意見欄敘述)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林吳勸女士清寒獎助學金辦法1090907.docx
2、前一學期成績單
三、申請期限:110年3月31日(三)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資格: 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
※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二、申請方式:1100218_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pdf
(一)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三)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 在學證明乙份。
(五) 印領清冊。
(六) 切結書。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五)止,繳交申請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